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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医药专业人员培训的通知

 

关于开展医药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

 

市各药品经营企业:

根据国家药品监管法规规范对“两品一械”(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)企业质量管理相关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及培训要求,为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,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水平,我中心拟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全市医药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,该培训班长期招生,学员自愿报名参加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培训人员

1.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员、验收员、养护员、仓库管理员、医药商品营业人员(中药、西药);

2.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员、质量检验员;

3.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员、仓库管理员、购销员;

4.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员。

二、培训教材

使用省直属医药培训指导中心提供各类培训教材。

三、报名地点:江门市星河路36号,现已接受培训;报名时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大一寸红底彩色照片每人1张(底面写上姓名)。

四、报名事项:可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到现场报名。

五、培训事项

开班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请留意手机短信或我中心网站公告。

六、证书

参加培训的学员,经测试考核合格者,由我中心颁发经由省直属医药培训指导中心核验的《岗位培训证书》,并请妥善保管。

 

 

 

 

广东江门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

二○二○年八月二十八日





附件

关于开展医药专业人员培训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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